范为民
中共剑阁县委副书记、县长
工作分工: |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
范为民,男,汉族,1979年5月生,湖南长沙人,200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理学博士。
1998.09—2002.07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2.07—2002.09 待业
2002.09—2007.07 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7.07—2007.09 清华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助理研究员
2007.09—2008.1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科技局局长助理(挂职一年,享受副县级待遇)
2008.11—2010.0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发改委主任助理(副县级)
2010.01—2011.0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政府区长助理(副县级)
2011.05—2012.09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2.09—2016.0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其间: 2015.03-2016.01挂职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副县长)
2016.06—2016.08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委副书记
2016.08—2016.11 四川省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副县级干部
2016.11—2019.04 四川省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9.04—2020.06 四川省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20.06—2020.07 四川省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剑阁县委副书记
2020.07—2020.08 四川省剑阁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2020.08— 四川省剑阁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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